(依據最新修正準則編製)
知悉後 24小時內 完成校安通報。
接獲檢舉之日起 20工作日 內完成決議。
調和需雙方同意;調查需 2個月 內完成報告。
防制委員會審議報告後,15工作日 內作成終局處理。
輔導措施內容:
對結果不服者,得依規定提起救濟。